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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受難故事35】流亡師生 孤島斷魂

1949年澎湖 山東煙台聯中師生案
  1949年12月12日的台灣《新生報》刊載一則大幅新聞,標題是「台灣豈容奸黨潛匿,七匪諜昨伏法,保安部破獲匪兵運機構,黨羽百餘人均一網打盡」。這就是發生在澎湖的煙台聯中師生冤案。該案被視為「外省白色恐怖第一大案」,不僅百餘師生含冤被捕,或殺或囚;更牽連數千名山東流亡學生的命運。

◆山東籍國代談明華向蔣介石提出冤案未伸,總統府調查的簽呈。(檔案管理局 圖像提供)

  1948年10月,國共戰火熾烈,不願淪於共產黨統治的山東各校師生紛紛南遷。其中「煙台聯合中學」以張敏之為校本部校長,一分校由趙蘭廷任校長,二分校鄒鑑任校長,三分校徐承烈任校長,率領學生一路由華北播遷到湖南,師生飽嚐顛沛流離之苦。


  1949年4月共軍渡江,人心惶惶。在國防部、教育部等多方協調之下,決定將8千名流亡師生暫遷澎湖安置。依照安置辦法,年滿17歲的高中男生一面讀書,一面接受軍事訓練;17歲以下學生則編入「軍人子弟學校」就讀。

  6、7月,流亡師生分批抵達澎湖。不久,澎防部司令李振清即違反安置辦法,對學生強制編兵,引起恐慌騷動。衛兵鳴槍並刺傷學生,完成強制編兵。煙台聯中校長張敏之抗議無效,試圖聯絡營救之際,冤獄已經成形。

  原來,澎防部司令李振清的40軍有官無兵,亟需補充兵源,腦筋動到這8千山東子弟身上,遂以「妨礙建軍」名義逮捕張敏之、鄒鑑二校長。由於張鄒二人歷任要職,和山東籍黨政人脈關係良好;澎防部惟恐事跡敗洩,將不利己,竟以匪諜罪名誣陷校長等人,並擴大打擊面以收鎮壓之效。

  為達此目的,39師師長韓鳳儀、政治部主任陳福生,及各團部政工陸續逮捕百餘名學生,施以嚴刑拷打,逼迫他們承認是中共「新民主主義青年團」成員,並誣張敏之為「匪膠東區執委」、鄒鑑為「匪煙台市黨部委員兼煙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主任」。

  被捕師生中的49人,於10月30日押抵基隆,轉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,僅經潦草審判即予執行。保安司令部在彭孟緝主持下,於12月11日星期日,將張敏之、鄒鑑兩位校長及5名學生劉永祥、張世能、譚茂基、明同樂、王光耀共7人遊街示眾,押赴馬場町公開槍決。另有兩名學生尹廣居、王子彝病死獄中,其餘40人移送內湖新生總隊,接受9個月感化教育後分發部隊。

◆張敏之校長等7人的判決書。從判決到執行,速度之快,是五○年代許多案件少有的。(檔案管理局 圖像提供)

  另有61位羈留在澎湖的同學,被送往39師秘密成立的新生隊管訓,直到次年(1950)6月編入部隊;部份學生後來被安置彰化員林實驗高中。至於其他數千名學生,則被編配入伍,甚至傳說許多學生被裝入麻袋填海,真相如何亟待調查。台灣對這些流亡學生而言,不是苦難的結束,而是悲劇的開端。

  此一離奇冤案,在1951年由國代談明華向蔣介石總統報告,蔣批交總統府參軍張公度調查,但因官官相護未有結果。1954年,原山東省主席秦德純、參議長斐鳴宇、煙台籍國代張敬塘等多人,聯名提案請國民大會討論;行政院長陳誠竟以「恐怕影響美援」為由而取消,改以公文令國防部查明,並派國防部次長致贈張鄒兩位校長遺族5千元慰問金。

  此公文徒具形式,被迫編兵的學生也因退伍遙遙無期,復學無日可待,在1956年曾發生群聚台中火車站蔣總統銅像前跪坐事件。可見本案影響面之廣,受難者之多。半世紀後,本案始見天日,部分受難者才得到補償;然而全案真相調查與責任追究,仍待努力。

◆當局調查公文中所附學生對外通信抄本。(檔案管理局 圖像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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